北部新区绿地出租公告
2009年 10月 30日 15:16:27 来源: 森工办
为加快森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工程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经北部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拟将北部新区部分绿地出租给社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块情况
1号地块:位于龙头寺火车站西侧(人和组团M5/01、M6/01、M7/01、M17/01),面积约385亩;
2号地块:位于华庭汽车交易市场东侧(人和组团I13、I14、I15-1),面积约420亩;
3号地块:位于火凤山西部(I64-1、I61-4),面积约380亩;
4号地块:位于白鹤嘴隧道顶部(翠云街道长岭村),面积约800亩。
二、租用方式
出租的土地由承租方全额投资建设成为免费开放的公共绿地。租用的绿地内可以建设占地面积3%以内的配套设施和10%以内的苗圃。承租方负责绿地租用期间公共绿地的建设、维护、管理。承租方享有绿地租用期间苗圃和公共绿地全部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公共绿地绿化、景观、道路、水电讯管网部分投资不低于每亩5万元(以中介机构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土地租用期限
40年。
四、租金
租金包括实物租金和货币租金。公共绿地项目建设形成的除苗圃以外的全部有形资产为绿地的实物租金;货币租金每年收取(2年建设期除外),第一年每亩500元,以后按重庆市物价上涨指数同步调整。经考核,公共绿地维护、管理达标后,货币租金将作为维护、管理费按季支付给承租方。
五、租用绿地单位条件
租用绿地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及以上企业(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19日公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确定);
2、具备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盈利。
六、报名
有意愿的单位可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资信证明、2006-2008年财务报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前来报名不需此件)于2009年10月30日至2009年11月4日(4工作日)在北部新森工办报名。地址:重庆北部新区金山大厦422室;联系人:邓琳、邓林华;联系电话:67308406、67308772 。
七、其它
北部新区森工办将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完成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需在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后15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规划方案应由报名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森工办将会同规划、国土、国资等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区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规划方案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进行比选。通过比选确定的优秀报名单位和生态、社会、效益效益最佳规划方案须报北部新区管委会全体会议批准。经管委会批准后,重庆经开区农林水利管理所与绿地租用单位签订绿地租用合同。
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意愿投资北部新区森林工程公共绿地建设的单位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利管理所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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