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2009年 11月 17日 11:02:23 来源: 产业局
重庆北部新区产业发展局
关于做好2009年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出口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快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速度,根据《重庆市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在区县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渝外经贸发〔2008〕262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具有出口实绩的工业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北部新区)
二、申报要求:详见《重庆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三、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谭宏伟 63111957 67036717(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申请表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重庆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北部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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