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召开09年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会
2009年 11月 24日 17:39:18 来源: 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北部新区在金山大厦520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四季度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北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陈乃文同志主持,会议邀请了市纪委法规申诉室主任张刚同志作了题为“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几个问题的学习与思考”的辅导报告。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助理巡视员,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正职(含正处长级副职);中央和市级部门驻区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刚同志从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后果六个方面深刻解读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使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公布实施,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从反腐败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和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三个方面阐述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张刚同志还对北部新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围绕推动北部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二是要围绕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三是重点处理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各种关系。
最后,陈乃文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三项法规一个意见”的重要意义,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二要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明确问责原则,发挥问责的积极作用。三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供稿:陈华铭 编辑:罗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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