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相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 12月 18日 14:59:01 来源: 产业发展局
各工业企业:
为缓解主城区高峰时段出行乘车难问题,经12月14日市长常务会议通过,实行错时上下班,即:企业单位上午8:00或8:30上班,下午4:00或4:30下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上下班时间暂不动;商业单位上午10:00上班,下班时间自定。为确保错时上下班顺利实施,按管委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按市政府错时上下班的要求,合理安排好本企业的上下班时间;
二、各企业在实施错时上下班时,如遇有相关疑问或特殊困难及问题等,可分别向以下单位询问或反映:
(一)关于错时上下班制度方面的解释,与区交通局联系。联系人:段立全,联系电话:67308091。
(二)关于公交线路方面的问题,与区运管所联系。高新区运管所:凌所长,68596021;经开区运管所:罗所长,89115600。
北部新区产业发展局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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