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建立机关党员学习日和党员教育周制度
2010年 01月 29日 11:06:43 来源: 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优化党员知识结构、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增强党员创新能力,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北部新区机关党委决定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和落实“每月一天党员学习日”、“每年七天党员教育周”制度,并向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发出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于建立和落实“每月一天党员学习日”制度,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学习时间的安排。各党支部可结合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和长期坚持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但以支部或党小组集中组织的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二是学习的主要内容。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和有利于党员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时尚开放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学习文化和有关专业知识。三是要创新学习的方式。除向书本学习,还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组织走出去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地区学习的学习活动。
关于建立和落实“每年七天党员教育周”,制度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教育时间的安排。各党支部除组织党员按要求参加区党工委以及机关党委安排或组织的专题报告、参观学习等集中教育活动,还应结合支部的实际进行安排。在每年的“七一”前,各支部必须组织党员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选和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二是抓好教育的重点。要把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党的基本理论、党的优良传统、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等作为对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拓展和丰富教育的形式。可结合“三进三同结穷亲”、“基层党组织城乡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可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组织和抓好对党员的教育;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本支部的实际,适当安排走出去参观实地接受教育。
与此同时,通知还强调各支部应根据“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和信息工作。一是各支部都应结合实际,制定支部“每月一天党员学习日”和“每年七天党员学习周”制度,在报送机关党委的同时要传达到全体党员,使全体党员知晓和遵照执行。二是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教育要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作好记录,以供上级党组织检查和查阅。三是要尽可能地撰写和报送支部在组织党员学习和抓好党员教育活动中有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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