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园工商分局在协调汽车消费投诉中注重维权与教育并重
2010年 02月 08日 18:37:48 来源: 经开园工商分局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巨增与拥有的普及,家用汽车消费投诉的数量与与种类也不断增加。经开园局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证市场繁荣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维权与消费教育并重。近日,在处理调解一起汽车消费投诉案上就收到了较好效果。
近日,接江津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2008年9月26日在我辖区汽博中心购买了一辆“莲花”牌家用轿车(裸车价12.08万元),汽车手册规定两年或者6万公里为质保期。今年初,汽车出现故障,经与销售商联系,汽车在指定的4S店进行了检查维修,但双方却因材料与工时等费用产生了分歧。消费者以未过质保期为由要求销售商全部承担费用,销售商则以消费者违反使用手册操作为由予以拒绝。
接此投诉后,经开园局一方面是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搞好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则是给双方讲解相关的法律责任与应当承担的义务。通过多次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销售商减免了汽车维修的工时费;消费者也受到了很好的正确消费使用教育。
(编辑:陈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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