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
2010年 02月 26日 16:14:56 来源: 森工办
一、项目名称
重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规划设计
二、征集单位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利管理所
三、征集目的
加快北部新区森林城市建设,改善北部新区生态环境,力争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打造成为特色鲜明、一流的城市滨江景观带,提升北部新区综合竞争力。
四、设计范围和内容
规划主要范围包括重庆市两江四岸滨江地带北部新区段,总面积约800公顷,岸线长度15公里。
要求对规划区域内的滨水地带及规划绿地进行景观规划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沿嘉陵江岸线的景观方案规划设计。其中,需结合防洪设计,通过景观处理,营造良好的亲水岸线。提出针对季节性水位变化的景观处理策略。
2、滨水区域(包括水面)景观方案规划设计。其中,需对水系桥梁布置及造型提出具体的景观方案。对区域性观景台设计和滨水植物种植等提出具体方案。
3、重要公园、广场、道路等概念性景观方案设计。
五、提供的资料
1、重庆北部新区森林工程建设规划
2、重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规划区域平面图
3、设计相关的基础资料
六、征集对象
应征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且有类似项目业绩(如获奖请提报相关证明)、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项目负责人(或首席设计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曾主持过同类滨水空间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欢迎国内具备相应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报名参与设计。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5日每天9: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北部新区金山大厦422室
联系人:付小姐 电 话:023-67308406
邮 编:401122 Email:553217177@qq.com
(三)报名材料
1、单位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获奖业绩。
4、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主持人/首席设计师简介及代表作品简介。
5、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单位同意履行《重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内容的承诺书。
7、报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
8、《重庆北部新区嘉陵江滨江景观带规划设计》工作大纲。
其中第1、2、3、5、6项需加盖公章。第5项需有法人代表签字。
9、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意向书,各单位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需将报名材料送至或快递至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森林工程办公室(金山大厦422室)。
业主将通过资格审查,择优挑选3~5家单位,邀请参加方案征集。
八、工作进程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2月26日,发布方案征集书。
2月27日9时~3月5日17时30分,应征单位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3月10日,资格审查,并确定3~5家入围单位。
(二)规划设计阶段
签发邀请书,入围单位集中现场调研,征集单位提供现场资料答疑。
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任务书”进行方案规划设计,同时提交项目投资估算和方案设计报价。
本阶段时间为21天。
(三)方案汇报和评选
所有方案参加方案汇报(内容包括设计方案、项目投资估算和方案设计报价),接受专家评比,选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征集单位原则上委托获得第一名的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和优化,双方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当获得第一名的单位与征集单位不能达成协议的,征集单位可以委托获得第二名的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和优化。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征集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论证优化。征集单位有权使用或要求入选单位使用其他应征单位所提方案的部分内容。
如方案汇报时,设计单位所提方案内容明显不符合(或不响应)征集单位要求,征集单位有权酌情减少应征报酬。
本阶段时间为14天。
(四)方案评审和成果深化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提交的最终成果应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水系及滨水地带景观整体规划;
2、总平面图;
3、总体鸟瞰效果图;
4、景观桥造型效果图;
5、公园、广场、道路景观设计表现图;
6、景观、环境设计意象图;
7、重要地段与景观节点平面图与效果图;
8、滨水界面及夜景亮化意象图;
9、视觉走廊与眺望系统分析图;
10、交通与游线系统设计图;
11、游憩系统设计图;
12、竖向设计及重要节点剖面图;
13、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分析图件、表现图件、汇报材料等。
14、成果深化费用报价单。其中包括分项深化费用和整体深化费用报价。
征集单位组织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如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为方案达不到要求,征集单位有权终止规划设计委托合同,并酌情扣减设计费用。
如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为方案达到要求,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征集单位要求和其他设计方案亮点,对全部或部分地段进行成果深化设计。成果深化过程中需与建设单位汇报沟通,设计深度和汇报安排等根据征集单位需要另行确定。
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深化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如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为深化成果达不到要求,征集单位有权酌情扣减设计费用。
九、应征酬金、设计费用、奖金支付
1、应征酬金。本次方案征集,每个应征单位均获应征酬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下同)。提交方案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入围单位,征集方可酌情扣除应征酬金。
2、奖金。经过专家评审,获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奖励;第二名给予5万元的奖励;第三名给予2万元的奖励。
3、征集单位原则上委托获得第一名的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和优化,双方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当获得第一名的单位与征集单位不能达成协议的,征集单位可以委托获得第二名的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和优化。
4、方案阶段设计费。规划方案设计费(包括应征酬金、奖金、方案调整和优化费用)的总额为现行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取费标准金额的60%-80%,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
5、费用支付方式:应征酬金和奖金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规划设计费分别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与优化方案后分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委托和费用
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则上也委托规划方案设计单位承担。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按照现行规划设计取费标准金额的60%-80%支付,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知识产权及资料保密性说明
1、受邀请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2、应征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应征人不得将任务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权。
3、应征单位必须对征集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十二、本征集书有效期至201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