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重庆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2010年 04月 20日 14:19:25 来源: 产业局
渝企联[2010] 4号
关于申报2010重庆企业100强
暨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在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社团、企业的关心与支持下,我会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要求,开展重庆企业100强和推荐中国企业500强排序的工作,连续六年向社会发布了“重庆企业100强”的排序结果,而且从2005到2009年连续五届“重庆企业100强”名单列入《中国企业发展报告》中向国内外宣传,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我市有影响力的企业发展状况及权威信息,也为各级领导经济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得到市领导及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市内和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极大地提升了重庆企业的形象和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大企业发展的研究工作做好”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重庆企业的研究,促进我市尽早实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秀企业,促进重庆企业做大、做强、做久,提高重庆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我会决定开展申报“2010重庆企业100强”排序工作。排序工作坚持不收费原则。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建议地方企联开展2009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的函”的要求,今年重庆100强排序工作将与“2010中国企业500强”工作同步进行,从重庆企业100强中推荐更多的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依据2009年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我会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帮助下,在前六年工作的基础上,并参考企业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10重庆企业100强”候选单位,希望贵企业按要求及时申报。凡符合“2010中国企业500强”(2009年销售收入≥80亿元)、“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9年销售收入≥30亿元)、“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2009年营业收入≥8亿元)要求的,我们将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推荐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序申报资格:凡在重庆行政区域内注册,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可能被合并到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若母公司未参与申报,则有资格的子公司可参加申报排序;如符合条件又有公开数据的企业也可纳入排序。
二、填报指标:主要填报8项指标: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究开发费用、从业人数和海外收入。最终确定排序的指标是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依此确定前100位。
三、填报的程序和时间:企业自愿申报或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按填报说明(附件二)要求填好“2010重庆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附件一)表内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必须是经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主管部门认可后的数据,经主管部门(或有关社团)盖章确认,或提交经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复印件。为了能按时参与“2010中国企业500强”的评选工作,请各申报“2010重庆企业100强”的企业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尽快送至我会。
联系人: 陈灿威、左春茂、龙晓琳
联系电话:61890342 61890348 61890346
传 真: 61890340
联系地址:江北区五红路20号天缘居小区3栋18-3号
邮 编:400020
电子邮箱:cqqyj2006@163.com
网址:www.cqqyj.org.cn
附件一:2010重庆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附件二:2010重庆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 报说明
二O一0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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