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民在北部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 09月 01日 13:25:12 来源: 办公室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北部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成立大会,这标志着我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此,我代表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成立致以热烈的祝贺!对一直关心支持北部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工作在应急管理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刚才,市应急办、市消防总队的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区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给予了及时指导,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各种极端气候、地质灾害、重大疫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频繁发生,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北部新区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要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把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有效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法律和市政府的硬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据此,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今年,重庆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对市、区、镇街、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我区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有效提升我区应急救援水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对突发事件,在我国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发展历程。2003年以前,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局限于对地震、水旱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并没有上升到应急管理的高度,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队伍。2003年的“非典”事件,既充分暴露了我国应对突发事件在体制、机制、法制以及准备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力地推动了应急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在应急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长足发展,实现了从过去应对单一的自然灾害类事件向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的综合应急转变,从部门为主的单一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应急管理转变,从依托牵头部门为主的部门处置向部门协作、军地联合应对转变。这充分体现了科学的“综合应急观”的内在要求。因此,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打破部门行业界限、突破行政区域束缚,汇集全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已经成为科学发展的必然之举。
再次,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更加有力地应对辖区突发事件的现实选择。当前,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也是各种突发事件的易发期,各种社会矛盾聚集和利益调整冲突的凸显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近几年来,我区相继发生的干旱、洪涝、火灾、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其他意外事件等突发事件达数百起之多,对这些事件,我们都给予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这些事故灾难的损害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北部新区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我区也存在着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少、力量分散,应急救援功能单一、缺乏整体合力,应急资源配置不够合理、装备量少质低,调度指挥无序,规范管理滞后等不足。因此,建立一支整合优势力量,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负其责、协同应急和应急能力得到整体提升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迅速推进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
目前,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体系是:市政府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区(县)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镇(乡)街道成立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社区(村)成立综合应急救援中队、重点企事业单位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我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是推进本地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重庆北部新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遵照“紧贴实际、务求实用、立足实战”的原则,在区应急办的统筹下,尽快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各镇街负责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镇街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辖区消防中队组建,消防中队长任大队长,镇街应急办主任任常务副大队长,镇街综治办主任、安监办主任和辖区交巡警警务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任副大队长。由辖区内的消防中队、镇街消防应急救援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供水、供气、通讯、医疗等应急保障队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150人,承担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任务以及区外应急增援任务。辖区内各社区在镇街的统一指导下组建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由社区消防应急救援队、保安、协勤、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0人。中队长由社区消防站站长担任,没有消防站的由居委会干部担任。承担社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以及区外应急增援任务。各镇街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要在2010年9月底组建完毕。
各有关部门负责组建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队伍。按照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区要组建6支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和8支应急保障队伍。这些队伍的组建工作已经明确给各有关部门,请各牵头部门抓紧时间组建。
各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抢险抢修队等组建,成员不少于20人。承担本单位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并根据管委会应急办和所在镇街的指令,执行应急增援任务。
上述各支队伍组建起来后,要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理顺管理关系,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并适时组织挂牌成立仪式。
三、注重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标准
应急救援工作是救死扶伤、抢险救灾、减损止害的一项极其特殊的工作,它对应急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我们在建队中,一定要把“管用、高效”作为第一要义,高标准、高质量的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具体操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注重优化组合。一方面,要坚持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为突击力量,以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助力量为辅助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另一方面,要择优选取组织严密、素质较高、装备较好、经验较强的队伍组成精干力量,建立统一的组织指挥体系、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做到力量融合、功能互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达到整体利益和功能作用的最大化。
二是要坚持结合实际。当前,北部新区征地用地矛盾十分突出,公司、企业以及外来人员大批入驻,铁路交通枢纽人车流量激增、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应急管理管理要针对我区这些特点,立足现有资源、着眼整合提高,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确定重点救援方向,组建与灾害威胁规模相适应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镇街、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建立一支队伍,不再细分为各专业队。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不单列编制,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及响应等级,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的指令遂行应急任务。
三是要加强保障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牵头组建队伍,及时协调解决建队中涉及到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把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场所建设,装备配备、人才培养、训练演习、应急救援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要配备必要的物资、器材、装备和明显的标志标识,保证能够迅速、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本地本单位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要着眼于提高应急能力。应急救援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如何。我们要把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紧紧抓住优化组合、组织体系、指挥调度、协同配合等关键,不断修正和完善综合应急救队伍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空等特点,充分吸收近年来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应急救援的规律,建立和完善不同任务背景下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标准规范。队伍建立起来后,对所有队伍都要组织一次系统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同志们,“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我们无法预见意外事件的发生,但我们至少可以提前做些准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以成立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为契机,强化责任,坚持标准,主动协调,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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