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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一站式 小机构 大服务

  北部新区管委会作为重庆市政府派出机构,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采取“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实行“一站式”办公,为投资者提供迅捷、热情的服务。

建设用地办事程序

  (一)单独选取址征用土地程序

  1.申请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2.市、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现场及补充开垦耕地现场进行踏勘;
  3.市或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通知书》;
  4.建设单位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预办通知书》;
  5.区县(市)政府报送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请示;
  6.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政府审批;
  7.区县(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9.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实施方案,听取意见,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10.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二)实施城市规划征用土地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预办通知书;
  2.市、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现场及补充开垦耕地现场进行踏勘:
  3.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建设用地预办通知;
  4.区县(市)人民政府报送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请示;
  5.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政府审批;
  6.区县(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范围、面积;
  7.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8.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实施方案。听取意见,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9.进行土地整理、按使用国用土地办理具体项目用地。  

工商登记程序

  (一)登记管理

  依法办理辖区内企业(公司)的开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企业年检,对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核准手续。
  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报市局手续;
  2.申请企业(公司)开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能办的1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30日内);
  3.企业(公司)年检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登记注册程序

  流程图:咨询 → 受理 → 审查 → 核准
  咨询:对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咨询、政策宣讲以及发放有关表格;
  受理:登记机关按照管辖权、登记要件及登记程序依法作出接受企业登记申请的请示;
  审查:登记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申请的登记事由及登记事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善性进行审理核查的行为;
  核准: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事由及登记事项审查核实后同意核发营业执照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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